法律知识

新三板股票转让怎么操作

2018-07-10 14: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为了分散债务责任,新三板公司跟其他类型的企业一样,也会选择通过出售股票的方式获取更多的资金,为了防止企业经营者利用股票转让的机会,实施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新三板公司必须按照新三板股票转让细则的规定转让股票。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新三板股票转让。

  新三板股票转让怎么操作?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股份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股东人数未超过200 人股份公司申请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须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同意,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统一监管。

新三板股票转让怎么操作

  按照标准公开、程序透明、行为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股东人数未超过 200 人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工作流程如下:

  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接收材料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设接收申请材料的服务窗口。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发行的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通过窗口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交挂牌(或股票发行)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申请材料的齐备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需要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条件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接收确认单。

  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审查反馈

  (一)反馈

  对于审查中需要申请人补充披露、解释说明或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落实的主要问题,审查人员撰写书面反馈意见,由窗口告知、送达申请人及主办券商。

  (二)落实反馈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反馈意见要求的时间内向窗口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如需延期回复,应提交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三、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和回复意见审查完毕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同意或不同意挂牌或股票发行(包括股份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发行、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发行)的审查意见,窗口将审查意见送达申请人及相关单位。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新三板股票转让、发行审查流程的知识,相大家现在对新三板股票转让有了一定了解。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相关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045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