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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挂牌案例 同业竞争怎么办

2015-06-19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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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旦出现公司部分业务与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间存在潜在的竞争关系时,挂牌公司就会存在同业竞争的嫌疑。公司可以通过控股股东对相似子公司进行业务专属行业划分。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虽然目前新三板对于同业竞争的态度比较宽容,但同业竞争问题仍然值得关注。在可行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在挂牌时即消除同业竞争。

  案例介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部分业务重合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与辽宁东创的控股股东某集团下辖的ERP事业部的部分业务重合,都有ERP实施与运维服务业务,该部分业务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关系。

  解决方案一、控股股东对相似子公司进行业务专属行业划分

  为解决此潜在竞争业务,也为规范集团内部经营范围,2009年某集团对公司和集团辖下的“ERP事业部”(现已并入并成为“解决方案事业部”的部分业务内容)的目标市场进行了明确的划分,设定了各自业务的专属行业,其中:“ERP事业部”负责石油、地铁、柴油机、重工、钢铁、家电等行业,北京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烟草行业(包括工业、商业、物资及烟机设备配套企业)、电力行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及“ERP事业部”未涉及的其他行业。

  公司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上述行业领域的信息化咨询和服务,已经形成了烟草工业行业解决方案、电力行业解决方案、国际贸易行业解决方案、房地产行业解决方案等多套全面、科学、先进的行业解决方案,其中烟草、电力、高科技等行业是公司的重点优势领域。这些行业解决方案已经在相关行业的客户中得到广泛应用,并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

  由于ERP服务业务具有极强的行业特性,行业经验、技术、市场和人才壁垒较高,掌握这些技术、经验和能力无疑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历练。目前,双方严格遵守行业划分,未产生实质上的同业竞争。

  为彻底解决上述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某集团承诺在公司挂牌后把该部分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进行分拆、分批转让至公司,以彻底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暂缓转让的主要原因为该部分业务存在一些优质客户,如何将这些资源顺利延续到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较大的资金投入。因此,需等公司挂牌后进行融资以收购该部分业务。除上述情况外,某集团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在烟草行业(包括工业、商业、物资及烟机设备配套企业)、电力行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及以下行业(石油、地铁、柴油机、重工、钢铁、家电、汽车、医药)之外的SAPERP及ORACLEERP咨询服务领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解决方案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承诺挂牌后将相似资产转入挂牌公司。

  2012年1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表示不从事或参与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并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鉴于公司董事贾某担任某集团解决方案事业部总经理一职,该部门的部分业务与公司ERP业务重合,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且某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与北京某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行为的措施说明》,对如何解决贾某任职部门与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做出了承诺。因此,待软集团履行完毕《关于避免与北京某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行为的措施说明》之后,董事贾某于某集团所任职部门将不会同公司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因此,董事贾某将在某集团解决该潜在同业竞争问题之后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2012年12月21日,某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与北京某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行为的措施说明》,表示2009年以来,除了从内部经营范围和管理上进行规范以及对目标市场进行明确的专属划分,设定各自的专属业务行业并严格遵守,避免产生矛盾和竞争外,某集团为彻底解决将来可能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承诺在公司挂牌后,将把该部分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进行拆分,并分批转让至公司,以彻底解决潜在的同业竞争问题。

  2013年4月18日,某集团出具了《关于所控制企业避免与北京某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行为的措施说明》,表示某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在烟草行业(包括工业、商业、物资及烟机设备配套企业)、电力行业(包括电网、发电企业)及以下行业(石油、地铁、柴油机、重工、钢铁、家电、汽车、医药)之外的SAPERP及ORACLEERP咨询服务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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