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程序

2015-04-25 19:5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公司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公司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银行卡清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分立或者合并,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单一持股比例超过10%的出资人、银行卡清算品牌,更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终止部门或者全部银行卡清算业务及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程序是怎样的?2015年6月1日起1年内,可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成立银行卡清算机构。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首先应该了解能够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其次是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筹备申请,在筹备到批准需要注意什么,下面在本文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条件

  申请成为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应当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2、在中国境内具备符合规定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银行卡清算业务的基础设施和异地灾备系统。

  3、至少具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持股20%以上的单一主要出资人,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合计持股25%以上的多个主要出资人,最近3年无重大违规记录等。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核准的任职资格。

  5、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银行卡清算标准体系。

  6、具备符合规定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反洗钱措施等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程序

  1、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筹备申请。

  2、获准筹备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备工作,筹备期间不得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

  3、筹备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开业申请。

  4、决定批准的,颁发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5、申请人应当在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正式开办银行卡清算业务。

  专业人士温馨提醒:

  银行卡清算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分立或者合并,变更名称、注册资本、单一持股比例超过10%的出资人、银行卡清算品牌,更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终止部门或者全部银行卡清算业务及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三、外资银行卡清算机构的管理监督

  1、境外机构为中国境内主体提供银行卡清算服务的,应当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根据决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

  2、外国投资者并购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

  四、申请银行卡清算机构的注意事项

  1、中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在2015年6月1日起1年内,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或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2、逾期未申请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的,不得继续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

  3、逾期报告业务开展情况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限期改正。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860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