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票期权的账务处理国家虽然尚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股票期权及其履行情况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信息。所以,应当将其纳入正式的会计核算,并在服务报告中详细披露授权范围、持权人基本情况、行权量、行权价、期权条件等信息。在未规范之前,短期之内国家可以允许多种会计处理方法并成,但就全球来看,公允价值法是一种发展趋势。因为,与其他方法相比,公允价值法有其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并使会计处理程序更为简便。遗憾的是,我国目前还不具备使用公允价值法的经济环境,无法采用B-S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为此,综合我国实际情况,笔者提出采用“市场公允价值法”的构想,它以公允价值法为基础,同时吸收了其他几种方法的长处,其基本指导原则是:既要基本符合国际惯例,又要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要遵循谨慎性原则。
市场公允价值法把股票期权授予日为会计确认日,补偿成本的计量基础为市场公允价值,在实际处理中将公允价值分为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并分别处理。内在价值确定的补偿成本通过递延报酬成本的方式,在整个服务期内摊销,时间价值部分确定的补偿成本根据每期股价的变动调整入账,而不需要知道行权日的股票市价,具体做法为:
①在期权授权日,借:递延报酬成本,贷:股票期权。
②据股价的波动,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每年年末做一笔调整分录,如股价上涨,借:管理费用(包括递延报酬成本的摊销和股价变动调整记入,以下类同),贷:递延报酬成本和股票期权;如股价下跌,则借:股票期权,贷:递延报酬成本,并将二者的差额借或贷记管理费用。
③在行权日,公司发生股票期权与股票的交换,此时,一方面要登记收到期权持有人的行权付款,按股票面值确认股本的增加,按股票市价与股票面值的差额增加资本公积;另一方面,要将行权期前所登记股票期权销账。则借:现金和股票期权,贷:股本和资本公积。
④如果在行权日股价下跌未能行权,则将以前确认的股票期权、管理费用进行冲销;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离职,则丧失尚处于冻结期的股票期权,会计上应将以前确认的管理费用、股票期权和尚未摊销完毕的递延报酬成本进行冲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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