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法规定,当一个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有下列关系之一者,就被认定为关联企业或有关联企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所谓控制,包括管理控制和股权控制,下同)关系; 2)直接或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