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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程序

2022-02-09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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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债务人没有履行偿还能力,而且资不抵债的,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进行破产申请的。申请破产是一项法定的行为,是需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申请破产程序来进行的。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知识。

债权人申请破产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程序

  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

  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第8条规定,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有关证据”是指破产申请书所列事项的真实性证明,例如,用于证明申请人身份真实性的文件(如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公民的身份证或护照等);用于证明申请事实和理由的文件(如债权人用以证明债权有效存在和债务人到期不履行的合同、借据、催款通知书等)。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可以吗,条件是什么

  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提出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问题,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倒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没有具体指明谁能代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公司的董事会无权就公司的重整作出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后由债务人企业的代表机关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企业破产法》将重整申请权合理地赋予债务人,使得债务人在运用重整制度避免破产清算时具有主动性。

  三、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以及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知识。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后,并不是债务人进行债务逃脱的一种方式,宣告破产之后还会进行相关的破产清算程序。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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