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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顺序分配是什么

2021-06-2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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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并不是谁先申报就优先清偿谁的债权,法律有明确规定,必须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在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破产清算顺序分配是什么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破产清算顺序分配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算顺序分配是什么

  二、破产申请不予受理怎么办

  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破产申请不符合破产受理的法定条件,但可以补救的,应当给申请人补救的机会,不能补救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在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1、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但可以补救的破产申请,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补救。例如,人民院经审查认为破产申请需要更正、补充材料的,可以责令申请人限期更正、补充;申请人按期更正、补充后,人民法院再根据对实质要件审查的结果依法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人未按期更正、补充的,视为撤回申请。

  2、对不具备形式要件,且不可补救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劝告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并应告知申请人正确的处理方法,例如:管辖不符时,应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如果申请人不愿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

  3、对于不具备实质要件的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劝告当事人撤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正的处理方法,例如,按普通程序起诉或者申请、申请执行等;申请人不愿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裁定驳回其破产申请。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的受理条件和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也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三、破产清算组的内部分工

  清算组内部的分工:

  (一)清算组组长的工作(一般由律师担任):

  1、编制清算组工作计划并报告法院;

  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中各个环节的关系;

  3、负责与法院联络,向法院报告工作;

  4、代表清算组对外签定合同、参加谈判、出席会议、代理诉讼等活动;

  5、以清算组名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起草各类报告;

  6、掌管清算组公章;

  7、审批破产清算支出;

  8、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代表清算组做工作报告;

  9、主持清算会议,并形成清算组清算工作会议纪要。

  (二)清算组内部律师的工作,包括:

  1、破产企业债权的审查;

  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3、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4、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破产清算顺序分配是先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然后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再破产债权。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破产优先权要申报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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