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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2021-05-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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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在经营期间因被同行打压的情况下导致倒闭的话,那公司通常会宣布破产,如果公司在外还存在着债权关系那就需要通过相关的部门去进行债权的申报。那么,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二、申报的期限

  1、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申报的方式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3、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4、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可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企业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我们国家对于债权有相关的规定,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之后,是需要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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