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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员工工资结算标准

2021-05-0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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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员工在面临企业破产的时候,往往都是比较弱势的,因为员工在企业破产后将会面对着失业的风险。所以,我国的相关规定汇总对于企业破产对员工带来的风险是作出了相关的补偿标准的。以下就是我们都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企业破产员工工资结算标准的相关知识。

  一、企业破产员工工资结算标准

  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结算标准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法院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企业破产员工工资结算标准的相关知识,破产企业对于员工的工资结算补偿是根据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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