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立法机构27日高票表决通过企业破产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今后,企业在破产时除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等文件外,还应当提交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新出台的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仍达3.05亿元,拖欠医疗费3.08亿元,拖欠职工安置费10.08亿元,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1.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