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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孕妇有赔偿吗

2021-06-29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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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破产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会对劳动者有经济补偿,但没有特殊的补充,也就是没有对孕妇劳动者专门的补偿。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公司破产孕妇有赔偿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破产孕妇有赔偿吗

  1、公司破产意味着公司作为法人主体的消灭。没有了用工主体,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2、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个补偿属于对劳动者已经为单位付出劳动的经济补偿。不是对劳动者今后生活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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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破产清算债权人有哪些权利

  1、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免除债务权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关于免除的性质有不同的学说,一种学说认为,免除是契约。

  3、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三、破产财产都有包括哪些内容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包括破产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破产企业为国有企业的,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在破产清算期间,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所偿还的债务;由于企业破产而收回的投资,联营的收益和权利;由于破产企业的无效行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等。

  3、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这是指在破产程序结束时清算组尚未收回的应由破产企业行使请求权而获得的财产。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担保物是担保债权人实现债权的物质保证,债权人对其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的债务,担保债权人有权取得担保物,用来抵偿债务人的债务。在担保期限内,未经担保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不得将担保物转让、出租、抵押等。所以,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能作为破产财产。但是,担保物的价款大于所担保债务的价款时,多出的部分应列入破产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司破产意味着公司作为法人主体的消灭。没有了用工主体,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司破产申请条件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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