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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债务谁还

2021-06-2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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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的商业经济是发展非常迅速的,生活中我们也会见到不少的公司,但是有的公司因为经营的问题可能最终会走向破产倒闭,这也是常见的事情,对于公司破产很多人不太了解,那么,公司破产债务谁还?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破产债务谁还

  公司破产债务由公司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破产债务谁还 

  二、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有哪些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

  2、须为以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的财产性行政处罚,事实上处罚的是债权人,这样既不能达到行政处罚的目的,又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如果债务人因重整或和解而继续存续,处罚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原来的处罚决定。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三、公司破产清算的规则

  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完成公司清算工作: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置公司资产。

  8、处理职工问题。

  9、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10、编制清算报告。

  11、办理银行销户手续。

  12、申请注销登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公司破产债务谁还的内容,公司破产时,需要对公司的财产等进行全面的清算,债权人也需要进行债权申报,之后会按照国家法定的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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