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厦公司执行和解案
1988年8月广东国投与华侨大厦公司、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下称华侨联合会)签订《担保协议书》,约定广东国投为华侨大厦向境外广东关系。华侨大厦公司已于2002年3月26日前支付还款协议中约定的款项1.44亿元给广东国投破产清算组。该案被称为“异地执行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