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一国有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于1996年3月18日被国有企业。整顿期间,债权人乙公司发现甲公司不但经营状况没有好转,反而又负了一笔新债,于是乙公司就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公司破产,法院裁定后于1997年10月21日宣告甲公司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