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除斥债权

2019-03-26 18: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破产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破产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所谓除斥债权,指破产法规定的不具有清偿资格的债权。我国台湾地区即有此立法例。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下列各款不得作为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后的利息;(2)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3)因破产宣告后的不履行所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4)罚
所谓除斥债权,指破产法规定的不具有清偿资格的债权。我国台湾地区即有此立法例。我国台湾地区破产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下列各款不得作为破产债权:(1)破产宣告后的利息;(2)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3)因破产宣告后的不履行所生的损害赔偿及违约金;(4)罚金、罚款及追征金。
破产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562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破产法律师团,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