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企业破产的破产费用范围

2019-03-26 21:39
找法网官方整理
破产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破产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八十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申请:

  (一)破产费用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案件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若干问题意见》第八十八条破产费用包括:

  (一)债务人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三)破产财产人会议费用;

  (四)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五)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债权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044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破产法律师团,我在破产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