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破产企业的清算过程中,由始至终离不开破产财产,它既是破产财产的原则节省清算费用的支出,同时要认真编制破产费用支付计划、范围并列出明细表及需从抵押财产中变现的原因、幅度一并上报法院。为此建议破产立法中应明确规定破产费用不足时可以从抵押财产中变现同时应制定可变现的条件、范围、及幅度。以保证清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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