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甘肃省政府了解到,继广东、北京、上海试点发行中期票据之后,获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第四个试点省份的甘肃省,有望在6月前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
据了解,在今年1月甘肃省被批准成为发行中期票据的试点省份之后,甘肃省随之成立了中期票据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了100亿元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甘肃省将首先组建国有资产控股投资公司,以满足中期票据的发行条件,同时,甘肃省计划将此次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绝大部分用于中央新建项目的地方配套和中央批准的地方重点项目的资本金。
考虑到甘肃省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期长、且财政出资能力有限的原因,甘肃省计划将采取一次性发行,分年计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方式发行100亿元中期票据。
据分析,地处西部金融欠发达省份甘肃试点发行中期票据,将打破甘肃省重点项目建设资本金不足的困局,带动银行信贷资金投放,有效盘活国有资产。同时可探索摆脱资本原始积累的发展方式,利用全国的资金资源,实现可持续融资,加大投资,加快发展。
中期票据为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计划分期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中期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