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为什么通过公示催告才能维护丢失者的票据的权利?

2012-12-21 14: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票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票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公示催告是一项法律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如果不申报,即发生公示催告事项失权后果的非诉讼特别程序,这种程序对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票据的持有人申请适用。以催告利害

  “公示催告”是一项法律程序,是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如果不申报,即发生公示催告事项失权后果的非诉讼特别程序,这种程序对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时,票据的持有人申请适用。以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到期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无效。

  宣告票据无效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除权判决,其直接的法律后果是:

  (1)丧失票据权利人,可以不凭票据行使权利,有权请示支付人支付票据中全部票面金额;

  (2)申请人以外的人不再享受票据中的任何权利,票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3)支付人向申请人开始支付,停止支付终结。

票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575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票据法律师团,我在票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