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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亿元银票失踪始末 或涉票据诈骗

2015-01-3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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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这1亿元丢失的背后牵涉了一起钢贸企业骗贷案。北京市一中院已对诈骗案的主角上海A法定代表人冯某,做出了以票据诈骗罪处以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两年多前的某某国际(600970.SH)子公司亿元票据失踪案正逐渐...

  这1亿元丢失的背后牵涉了一起钢贸企业骗贷案。北京市一中院已对诈骗案的主角上海A法定代表人冯某,做出了以票据诈骗罪处以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两年多前的某某国际(600970.SH)子公司亿元票据“失踪案”正逐渐水落石出。

  2012年11月21日,某某国际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中国某某B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某某B贸易公司”)发现,在其与钢贸商的交易中,有10张共1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近日获悉,这1亿元丢失的背后牵涉了一起钢贸企业骗贷案。北京市一中院已对诈骗案的主角冯某—上海A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上海A”)的法定代表人—做出了以票据诈骗罪处以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不过一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冯某不服一审判决,已经提起上诉。

  一位熟悉案情的人士透露,这起票据诈骗案的焦点之一,在于钢贸商与大型央企之间,究竟进行的是钢材代购业务还是“托盘”业务。

  伪造印章贴现

  事情起源于2011年六七月间,当时上海钢贸领域信贷紧张正集中出现。

  当时,冯某在上海做钢贸生意资金不足,经人介绍认识了做钢贸“托盘”业务的某某B贸易和某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某某供应链公司”),此后双方便做了一些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某某供应链公司和某某B贸易公司是关联企业。某某供应链公司是央企某某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某某国际也是某某集团的子公司,某某B贸易公司则是某某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简而言之,即某某供应链和某某B贸易这两家公司分别是某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

  2012年4月,冯某与B贸易等协商了一种新的合作方式。即上海A委托某某供应链公司和某某B贸易公司向新疆Q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新疆Q”)采购钢材。

  按冯某的自述,双方约定,上海A先支付给某某B贸易等20%的保证金,B贸易等则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新疆Q的货款,而Q公司发货给上海A销售。3个月后,上海A将剩余的80%货款和每月1.5%的利息归还B贸易。

  在上海A向某某供应链公司和某某B贸易公司支付20%的预付款后,某某供应链从浦发银行开出了两张4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某某公司从北京银行开出了10张共计1亿元的承兑汇票,受票人都是新疆Q公司,目的是用于支付钢材采购款。

  蹊跷的是,本应给新疆Q的银行承兑汇票却直接给了上海A公司。某某B贸易公司员工在给办案机关的证词中表示,“这是其公司做代采购业务的管理,而且该公司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受益人是新疆Q公司,交给冯某公司的人让他们送到新疆Q公司,即使他们不送,这笔钱也不会被新疆Q公司之外的人使用。”

  但就是在这样一个转交行为中出现了资金漏洞,直至风险出现。

  前述了解案情的知情人士透露,当某某B贸易公司将12张共1.45亿元的银票让冯某转交给新疆Q时,冯便让员工伪造了新疆Q的公司印章,私自将这些汇票贴现或者转让。套取的资金其中8500万元用于偿还债务,6000万元用于购买了钢材。

  据检方调查,其中不少是通过背书转让给冯某控制的关联公司,再拿到银行贴现。现年48岁的冯某除了经营上海A外,还是上海Y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上海Z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上海X物流有限公司、苏州W置业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这些公司涉及钢贸中的仓储、物流等多个环节。

  丢失1.16亿元:

  “托盘”交易之辩

  2012年9月,某某B贸易公司的员工对账时发现新疆Q并未收到这1.45亿元,经查询发现,其中4500万元已被贴现,1亿元正在贴现中。且银行承兑汇票上新疆Q的印章与原来的不符。某某B贸易便到公安机关报案。

  还有知情人士称,B贸易在得知资金被挪用后,还曾与冯某进行过交涉,希望把他旗下的苏州一家地产公司的股权用来抵债。有媒体报道称,2013年3月12日,某某供应链公司受让冯某控制的苏州隆湖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间接获得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苏地2009-B-119号地块住宅项目的主导开发权。

  冯某及其代理人却表示,新疆Q和某某供应链公司、B贸易公司及冯某之间的是钢贸“托盘”业务,并不是代理采购业务,前三者明知这些钱是给冯某使用的。

  而某某B贸易公司的员工及高管却表示否认,称和上海A公司的业务模式有代购和“托盘”业务两种,而这是代购业务,并不知道支付给新疆Q公司的货款实际使用人是冯某。

  钢贸业内人士介绍,所谓的“托盘”实质是一种融资业务,钢贸商找到“托盘”企业,交纳5%到10%的保证金,让“托盘”企业垫资买钢,钢贸商再加利息赎回钢材。

  一般情况下,融资的成本约在每月1.2%-1.8%。一些资金实力雄厚,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的央企或上市公司便开始了“托盘”生意,成为钢贸融资链上的一环,赚取丰厚的利差。可是在钢贸风险爆发时,作为一条绳上的蚂蚱,损失也不小。

  某某国际此前公告也显示,旗下某某B贸易公司深陷其中。此前牵涉福建某某钢贸商林XX的某某公司纠纷,4.77亿元的钢材购销合同无法履约、欠钱欠货。2013年年报中,该公司计提了7.26亿元的坏账准备。而在冯某一案中,扣除保证金,“丢失”金额达1.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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