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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哪些

2016-09-0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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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哪些呢?作为基金管理人哪些行为是不可以有的呢?

  下文小编将为您带来的是关于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以及一些基金管理人不能有的行为的简要介绍,祝您阅读愉快!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有哪些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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