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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资产收购程序

2018-06-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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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资产收购是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地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的行为。那么大家是否了解最新的资产收购程序?找法网的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资产收购的标的是出售公司的某一特定资产,且不包括该公司的负债,收购行为完成后,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各自保持自己的独立法律人格。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最新的资产收购程序。

  一、最新的资产收购程序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资产及其上权利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二、资产收购与购买资产式兼并有什么区别?

  (1)资产范围不同。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指兼并公司使用现金、股份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目标公司全部资产以实现兼并。以购买资产式的兼并,所购买的资产转移的是合并中解散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能把财产的一部分排除在外,因为这同合并使解散公司即时消灭而不需清算不相容。资产收购不发生财产的概括转移,可以只转让"实质全部"的财产。

  (2)债务承担不同。公司兼并的效力之一是债务承继,即被兼并的公司的全部债务通过法律的规定自动转给存续或新设公司。资产收购中,除买方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方公司只要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卖方公司的任何债务。

  (3)股东地位不同。公司兼并时,被兼并的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成为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资产收购中,资产转让的对价归属于卖方公司自身,即使对价是股份,卖方公司也可以作为持股公司自己持有股份,卖方公司的股东的身份不会变化。

  (4)法律后果不同。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后果使被兼并方的主体资格消灭,而且,被兼并公司可以不经过清算手续即时消灭。

  这种消灭是固有的法律效力。资产收购中,即使是全部资产转让,也不发生卖方当然消灭的法律效力。如果需要解散,则要由卖方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履行清算手续。

  以上便是找法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最新的资产收购程序以及其与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区别。资产收购协议的主体是作为买卖双方的两家公司,而不包括公司股东在内,因此,资产收购与控制权收购、股权收购的主体存在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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