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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

2019-04-11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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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布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京政发[2000]1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行政审批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0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政府
发布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京政发[2000]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行政审批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0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政府具体行政审批职能的50个工作部门及市属8个企业事业单位,对其承担的1304项审批(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讨论决定,保留850项(其中审批事项355项、核准事项178项、审核事项202项、备案事项115项),取消369项(其中审批事项200项、核准事项101项、审核事项21项、备案事项47项),下放85页(其中审批事项55项、核准事项26项、备案事项4项),审批与核准事项精简比例为41.7%。今后,企业一律不再承担行政审批工作。
  现将《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方案》中保留的行政审批(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对其进行规范。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每项审批都要公布审批内容、审批机关、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结果;有行政性收费的,应当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对于涉及若干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由牵头主办部门统一受理,相关部门参与意见或者会同审批,并由牵头主办部门统一答复,切实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提高效率。

  二、凡《方案》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及单位停止审批。但其中需要修订地方性法规的,由市政府提出议案,按立法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涉及修订规定规章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对取消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管理方式,研究提出加强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防止管理上出现疏漏。

  四、今后,新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应当严格控制,依法设立。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任何部门及单位不得自行设立、新增或者变相增加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新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应当由市政府法制部门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并通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同时,新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明确审批内容、审批机关、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是否收费以及收费标准。设置审批事项,要简化审批环节,公开操作规程。

  五、《方案》中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为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如《方案》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文件对其作出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000年四月三十日

北京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
  保留审批、核准、审批、备案事项
  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一)审批4项
  1.权限内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
  2.权限内国外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国外贷款工作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计划管理的通知》、《国家计委关于大中型和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问题的通知》
  3.权限内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计划、批复内容变更和年度计划调整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4.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非工业更新改造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含土地开发)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批复内容变更和年度计划调整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
  (二)核准4项
  1.高新技术重点项目及成果产业化项目认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科委、市实验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2.化肥经营单位批发资格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
  3.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项目认定(《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免税确认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明》)
  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者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4.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竣工决算及设计、施工招标投标书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审核6项
  1.上报国家计委审批的基本建设、非工业更新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文件的通知》
  2.限额以上外商直接投资及海外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文件的通知》
  3.限额以上国外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利用外资方案及限额以下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利用外资方案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4.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
  5.上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
  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6.地方企业债券发行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金融债券管理条例》
  北京市经济委员会
  (一)审批12项
  1.污染扰民搬迁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搬迁项目年度计划
  依据:市政府《关于同意〈北京工业布局调整规划〉的批复》[page]
  2.权限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年度计划(待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后,再作相应调整)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3.列入国家经贸委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
  依据: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国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4.煤炭生产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5.煤炭经营许可
  依据: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煤炭经营管理办法》
  6.工业领域1000万美元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不需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文件的通知》
  7.限额以下黄金矿产开采、生产、技术改造和科研
  依据:《关于印发〈国家黄金管理局关于加强基金基本建设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8.节能检测机构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9.有毒有害作业分级检测单位及检测人员资格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颁发〈有毒作业分级监察规定〉的通知》
  10.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构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压力容器焊工、无损检测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单位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11.经营二类监控化学品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2.变质、失效的监控化学品处理方案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二)核准4项
  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认定
  依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2.出具《不需国家综合平衡的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
  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内贸部关于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试点意见的通知》
  3.环保企业项目认定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转发中编办〈关于环保产业管理职能分工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关于做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促进环保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
  4.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监察规定》
  (三)审核17项
  1.申请国家经贸委贴息的地方企业项目
  依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技术改造专项贷款项目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工业领域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不需国家综合平衡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文件的通知》
  3.国家招标机构资格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的通知》
  4.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待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确定后,再作相应调整)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5.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申请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的通知》
  6.国家技术创新项目
  依据: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国家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7.列入国家计划的兼并、破产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8.成品油经营资格
  依据:《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成品油流通企业和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9.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存储和进口
  依据: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10.外省市申请在京设立联络处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外地政府驻北京联络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单位资格
  依据:原劳动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单位资格认可与管理规则》
  12.监控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3.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4.进口第一、二、三类监控化学品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5.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申请考核办法的通知》
  16.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许可证
  依据:原电子工业部《关于印发〈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17.出口罐头代号质保体系审查
  依据:中国轻工总会、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关于重申审批出口罐头厂代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备案4项
  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民用爆破器材新(改、扩)建生产线设计方案
  依据: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管理暂行规定》
  3.区县企业1000万元以下技术改造项目[page]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关于审批利用外商投资改造现有企业项目的通知》
  4.一、二类监控化学品失窃
  依据:原化工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北京市商业委员会
  (一)审批5项
  1.食盐批发经营资格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食盐专营办法》
  2.设立拍卖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3.设立旧货企业
  依据:原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关于发布〈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4.餐馆业、旅店业企业等级评定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旅店业行业管理办法》
  5.住宅配套粮油、副食、便民商店产权交易及关、停、并、撤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管理办法》
  (二)审核2项
  1.商业利用外资项目
  依据: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
  2.商业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内贸部关于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试点意见的通知》
  (三)备案1项
  住宅配套商店拆除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住宅配套商业服务业用房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一)审批9项
  1.高中阶段以上年度招生计划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2.高中阶段以上各类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外合作设立各级各类办学机构(不含高等学历教育的办学机构)
  依据:原国家教委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
  4.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及其他单位的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权(不含博士学位授予权)
  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省级学位委员会建设的几点意见》
  5.中小学教学用书及相关教学资料审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6.本市管理的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机构的专业设置、变更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
  7.境外组织在本市高等学校中设立奖学金和有条件捐赠项目
  依据:原国家教委、国务院台办《关于北京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4.社会力量举办的中等以上教育机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5.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招生录取
  依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印发〈普遍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的通知》
  (三)审核2项
  1.境外人员子女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依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
  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
  依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发布的《自费出国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四)备案1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的设立、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审批8项
  1.认定高新技术骨干企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高新技术企业和驻京研究开发机构认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3.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基地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4.认定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若干规定的通知》
  5.市属局级单位邀请国外人员来华进行科技活动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北京市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的细则(试行)的通知》
  6.科技保密审查
  依据:原国家科委、国家保密局发布的《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7.因公派遣临时出国科技人员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北京市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的细则(试行)的通知》
  8.在京举办双边国际性科学技术会议
  依据:《科技部关于北京市科委〈关于征求在华举办双边科技学术会议审批的请示〉的批复》
  (二)核准5项
  1.软件开发生产企业认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软件产品认证
  依据:市教委、市经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京市软件开发生产企业和软件产品认证及管理办法》
  3.技术市场经营单位与管理人员资格
  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4.从事实验动物保种、饲养、繁育、供应、应用单位资格
  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5.技术合同登记
  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三)审核9项
  1.创办正式科技期刊和正式科技期刊改变办刊方针、刊名、主管部门、主办单位
  依据:原国家科委、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page]
  2.出国举办科技展览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北京市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的细则(试行)的通知》
  3.在京举办多边国际科技学术会议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北京市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的细则(试行)的通知》
  4.在京举办国际科技展览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发北京市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的细则(试行)的通知》
  5.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依据:原国家科委、外交部《关于科技外事工作贯彻中发(1985)10号文件及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6)3号文件的实施细则》
  6.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依据:科技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
  7.国家八六三计划和国家攻关计划项目立项
  依据:原国家科委《“八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管理办法》
  8.组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依据:原国家科委发布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9.市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与获奖人员名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
  (一)审批3项
  1.设立、终止、合并、迁移、变更宗教活动场所
  依据:原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
  2.在京外国人举办宗教活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
  3.设立外国人临时宗教活动场所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宗教局、公安局、旅游局、工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外国人举行宗教活动申报程序及宗教活动临时地点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核准3项
  1.成立市级宗教团体
  依据:原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民政部《关于印发〈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2.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范围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业网点或者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等活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
  3.接受境外宗教方面的捐赠
  依据:原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接受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捐赠批准权限问题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外办等部门〈关于北京市对外交往中涉及宗教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三)审核1项
  成立宗教院校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办宗教院校的请示的通知》
  (四)备案1项
  民族学校和托幼园(所)的设置
  依据:《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北京市公安局
  (一)审批69项
  1.开办射击场
  依据:原国家体委、公安部发布的《射击场设置管理规程》
  2.营业性射击场、狩猎场配置运动枪支、猎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民用枪支配购、配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4.确定民用枪支配售企业、核发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5.枪支运输、携运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6.民用枪支持枪证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7.猎枪弹具销售、运输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8.枪支制造、配售、修理、装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9.进口及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
  依据:《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
  10.弩的购买、运输证明
  依据:《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
  11.养犬许可证
  依据:《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
  12.经营旧货业
  依据:原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关于发布〈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3.经营印刷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
  14.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及在社会上流通票证准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
  15.经营多色复印机业及多色复印机的销售
  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多色复印业治安管理的通知》
  16.多色复印机准购许可
  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多色复印机管理的通知》
  17.经营典当业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典当业治安管理办法》
  18.开办机动车维修业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业治安管理若干规定》
  19.生产、销售现行军、警服装及专用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20.设立拍卖企业和从事拍卖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21.经营印铸刻字业
  依据:公安部公布的《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22.开办旅馆业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3.设立收购废旧金属企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废旧金属收购治安管理办法》
  24.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条例》
  25.剧毒物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持有许可证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
  26.外省市单位、个人到京购买剧毒物品和我市到外省市购买剧毒物品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剧毒物品管理暂行办法》
  27.爆破员作业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8.爆破企业资质及爆破工程开工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29.烟花爆竹运输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0.用氯酸盐配制烟火剂及特制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1.经营拆除爆破作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page]
  32.非禁放区建立烟花爆竹生产单位、销售网点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非禁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33.设立爆破物品服务公司
  依据:公安部、原国内贸易部《关于组建爆炸物品服务公司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34.进出口爆破器材及运输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5.转让、调拨、借用和运输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36.处置退役(废旧)放射源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37.开展放射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工作场所放射性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验收,进口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含有放射性的来料加工,以及使用、生产、销售、定购放射性同位素或含放射源装置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38.举办大型社会活动(包括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
  39.未按《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标准》建设停车场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40.临时停用或部分停用停车场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41.开办机动车解体厂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42.生产非机动车资格及非机动车车型定型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非机动车车辆管理规定》
  43.机动车通行许可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44.设置、移动、拆除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设施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45.设置道路上班车站(点)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46.在道路两侧开辟通道、设置台阶、门坡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47.占用道路设置指路牌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48.占用车行道、人行道设置停车场(含非机动车存车处)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49.外地车辆进京办理《进京通行证》
  依据:《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改变外地车辆来京审批办法的通知》
  50.安装特种车辆警报器、标志灯具
  依据:《公安部关于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规定》
  51.设立、调整公共电汽车、长途汽车路线和站点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52.经营网吧
  依据:《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网吧经营行为加强安全管理的通知》
  53.新建金融网点安全合格证
  依据:《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实行新建金融营业网点安全合格证制度的通知》
  54.建立经济民警队伍
  依据:《国务院转发公安部等六个部门关于建立经济民警的实施方案》
  55.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安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
  56.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
  57.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依据:公安部发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批准、市交通局、市消防局、原市劳动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的《北京市化学危险品储存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
  依据:公安部公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
  5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
  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60.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61.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资质
  依据:公安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管理的通知》
  62.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开工、投入使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63.夫妻投靠在京入户、老人投靠子女在京入户、子女投靠父母在京入户
  依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
  64.在京寄养15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依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
  65.小城镇户口
  依据:《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
  66.公民收养小孩在京入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67.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68.三环路内建筑物构筑物爆破拆除工程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69.汽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依据:《交通部关于发布〈汽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核准9项
  1.占用道路堆物行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挖掘道路施工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销售
  依据:公安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安全防范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4.随军家属在京入户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妥善安置军官家属的规定》
  5.中央及市属单位调工、调干在京入户、大学生毕业分配在京入户
  依据:《国务院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和工人调动问题的若干规定》
  6.公安局机动车检验、转籍、过户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page]
  7.申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核发审验驾驶证、核发教练员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8.增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9.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
  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监督管理规定》
  (三)审核4项
  1.公务用枪持枪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烟花爆竹燃放点
  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3.举行庆典活动燃放礼花
  依据:《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4.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四)备案34项
  1.机动车登记项目、机动车所有者名称改变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2.机动车停驶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3.临时停用或部分停用大中型公共建筑公共停车场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4.在京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人员备案登记
  依据:市政府1983年通告、1986年通告
  5.计算机网络安全测试产品销售和使用
  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安全检测产品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
  6.与国际互联网联网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7.出租汽车到远郊或外地运营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
  8.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人数、保卫机构情况
  依据: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治安保卫工作规定》
  9.要害部门、部位名称、地址、人员情况、职工人数、保卫机构、保卫措施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要害部门、部位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0.新建企业保卫机构名称、地址、人员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11.经销消防产品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外地消防产品在京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境外消防产品在京销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4.消防产品生产、维修
  依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北京市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维修监督管理规定》
  15.充灌、使用氦气球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消防局发布的《充灌使用氦气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6.外地单位在京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17.出租汽车企业治安登记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
  18.出租汽车治安登记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
  19.国外客商加工、生产仿真玩具手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0.存放射击运动枪支、弹药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1.月增加射击人数和枪、弹损耗及安全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2.射击场子弹、射击场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3.外国体育团携带运动枪、弹来华训练、比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4.枪支、弹药保管人简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5.持有运动枪弹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6.持有气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7.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携带、狩猎自带猎枪弹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8.外国人携带猎枪出境申领运输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29.接受外国人赠送或转让猎枪弹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30.营业性射击场所安全合格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营业性射击场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31.多色复印机进口
  依据:《公安部关于加强多色复印机进口管理的通知》
  32.运输核材料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33.生产、使用、贮存和处置核材料的场所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34.市、区两级地名命名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
  (一)审批3项
  1.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2.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3.军队复员干部、外地入伍退伍义务兵及退出现役士官的接收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若干规定》
  (二)核准9项
  1.涉外婚姻登记
  依据:《民政部关于颁布〈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2.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收养登记
  依据:民政部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发布的《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
  3.革命伤残军人证、民兵民工伤残抚恤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证、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
  依据:民政部发布的《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
  4.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进京安置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转发总政关于军队干部离休规定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总后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page]
  5.退伍义务兵农转非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实施〈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若干规定》
  6.中外合资合作举办社会福利机构
  依据: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7.新办社会福利企业
  依据:《市民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新办福利企业的资格审批和福利企业年检问题的通知》
  8.涉华侨、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依据:民政部发布的《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9.新建有偿服务公墓、开展殡仪服务业务(含外地殡葬服务机构在京开展殡葬服务业务)
  依据:《北京市殡葬管理暂行条例》
  (三)审核6项
  1.新建、迁建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
  2.追认革命烈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3.乡(民族乡)、镇、街道(地区)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
  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4.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
  5.本市区县部分行政区域及乡(民族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
  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6.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地区)办事处驻地的迁移
  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
  北京市司法局
  (一)核准6项
  1.律师事务所及分所的设立、注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公证处的设立、撤销、变更及公证员资格的授予
  依据:司法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
  3.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
  依据:《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
  4.北京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
  依据:《司法部关于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职能的通知》
  5.律师执业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6.申请法律援助
  依据:《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二)审核4项
  1.律师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
  依据:《司法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资格确认的暂行规定》
  3.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
  依据:《司法部关于加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职能的通知》
  4.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设立办事处
  依据:《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
  (三)备案4项
  1.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发布的《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外国律师事务所驻京办事处登记事项变更
  依据:《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办事处的暂行规定》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京办事处登记、变更
  依据:《司法部关于外国律师所办事处审批管理工作几个问题的具体规定》
  4.仲裁机构登记事项变更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一)审批18项
  1.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结算、标底
  依据:《财政部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2.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立项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3.票据承印厂资格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的通知》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收回投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5.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6.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开设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
  依据:《财政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7.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方经营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方投资若干财务问题的通知》
  8.外商投资企业记帐本本位币变更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
  9.代理记帐单位资格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代理记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0.国有资产评估立项及评估结果确认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1.国有资产跨区县、跨主管部门不同产权主体单位之间无偿划转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12.评估机构资产评估资格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3.市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颁发〈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4.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5.市属国有独资或控股金融机构重要财务事项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金融机构财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16.外商投资企业享受土地使用费优惠政策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规定》
  17.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市执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18.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车辆编制、购置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page]
  (二)核准2项
  1.国有土地使用金返还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返还问题的通知》
  2.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三)审核7项
  1.外贸公司申请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资格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外国政府贷款二类项目单位选择的转贷银行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外国政府贷款转贷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3.设立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国资实物境外投资出口核验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授权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第四十四个单位办理国有资产实物境外投资出口核验手续的通知》
  5.中央与地方之间企业无偿划转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国有资产办理无偿划转手续的规定〉的通知》
  6.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股东认购上市公司配股
  依据: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国有股股东认购上市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7.对项目主管局(总公司)和区县财政局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报及撤销
  依据:《财政部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备案2项
  1.国有企业重大财务决策和主要财务事项
  依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
  2.单位任用或者变动总会计师及会计师机构负责人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会计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事局
  (一)审批11项
  1.国家公务员录用与调任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调任试行办法〉的通知》
  2.市属单位处级干部开除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事局、劳动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开除干部和工人公职批准权限的请示〉的通知》
  3.处级以下国家公务员记二等功奖励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4.全市系统表彰立项及评选结果
  依据:《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各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管理的通知》
  5.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6.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户口“农转非”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
  7.干部调京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
  8.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依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人事部关于印发〈人才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9.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
  依据:《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北京市普遍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10.职称评委会设立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11.市属单位聘请国外技术和管理专家来华进行咨询和指导
  依据:原中央引进智力办公室发布的《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二)核准4项
  1.刊播人才招聘启示
  依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才招聘洽谈会管理办法》
  2.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
  依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才招聘洽谈会管理办法》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4.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出国学习、培训资格
  依据:原国务院引进智力办公室《关于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外培训规定的暂行实施细则》
  (三)审核3项
  1.国家公务员记一等功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2.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依据:《人事部关于给部分知识分子发放特殊津贴的通知》
  3.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备案8项
  1.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开除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人事局、劳动局〈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开除干部和工人公职标准权限的请示〉的通知》
  2.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
  依据:人事部发布的《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3.各级机关国家公务员记三等功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4.市属机关国家公务员嘉奖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5.市属机关国家公务员轮岗情况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的通知》
  6.市属机关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公务回避情况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的通知》
  7.处级国家公务员职务降职
  依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通知》
  8.市属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情况
  依据:《市人事局关于填报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审批8项
  1.职业介绍机构
  依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2.招用外地来京务工人员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
  3.工人单调进京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政治部关于重新规定军官家属随军条件请示的通知》
  4.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开办、调整、更名、撤销[page]
  依据:原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开办技工学校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
  5.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6.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考评员资格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7.招工、技工学校招生“农转非”
  依据:《市计委关于下达北京市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控制计划的通知》
  8.外国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居民在京就业
  依据: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外经贸部《关于颁发〈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劳动部关于颁发〈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通知》
  (二)核准7项
  1.举办职业招聘洽谈会
  依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2.发布招工(招聘)
  依据:《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
  4.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
  5.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高级)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6.认定企业退休人员资格和核准养老保险待遇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7.认定公费医疗人员资格和核准公费医疗待遇
  依据:卫生部、财政部发布的《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三)备案1项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审批8项
  1.新征地建设项目选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审定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作周期的规定》
  3.建设项目规划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4.建设工程初步设计
  依据: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北京地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规定》
  5.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6.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7.外省市设计机构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以及国外设计机构在京承接项目
  依据:《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8.城镇地区凿井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二)核准11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
  3.工程勘察设计乙、丙级资格和专项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格
  依据:《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4.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检(含中央、军队勘察设计单位在京注册)
  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年检管理办法》
  5.地名的命名、变更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6.城镇地区凿井许可证
  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7.测绘单位乙、丙、丁级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8.测量标志迁建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9.测绘工作证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原国家测绘局发布的《测绘工作证管理规定》
  10.测绘任务登记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办法》
  11.公开地图编制、出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
  (三)审核2项
  1.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格
  依据:《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测绘单位甲级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原国家测绘局发布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四)备案2项
  1.测绘成果目录与副本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测绘成果管理实施办法》
  2.由区县核准的地名的命名、变更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北京市地名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一)审批15项
  1.建设行业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资格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
  2.境外建筑企业进京承包工程
  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国建筑企业在本市承包建设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
  3.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规定》
  4.外地建筑业企业进京施工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5.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6.工程项目监理总工程师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page]
  7.外省市监理单位在京承揽监理业务
  依据:《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8.中央、国务院在京机关(含所属单位)以及中央直属大型企业集团和驻京部队在北京地区各类房屋的建设计划和基建程序管理
  依据:《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地区建设项目加强审查工作的通知》
  9.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立项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的通知》
  10.限制性建材项目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行业管理的通知》
  11.缴纳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
  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加强建筑节能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管理的通知》
  1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租赁、维修企业资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拆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颁发〈建筑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
  13.对内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会审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城市建设方式加强综合开发建设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4.建设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支持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文化团体和卫生机构利用单位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若干意见的通知》
  15.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管理暂行办法》
  (二)核准10项
  1.工程检测单位资质
  依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质量监测工作的规定〉的通知》
  2.建筑企业试验室一、二、三级资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实验室管理规定〉的通知》
  3.房地产开发企业二、三级资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定》
  4.乙、丙级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
  6.建筑业二级以下企业资质
  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7.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资格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9.注册监理工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发布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
  10.单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三)审核5项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定》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梯、卷扬机产品的鉴定及生产许可证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升降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电梯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3.建筑门窗、幕墙等产品的鉴定及生产许可证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门窗、幕墙生产许可证换(取)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4.甲级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建筑业企业一级资质
  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四)备案4项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包建设工程的中央、军队企业
  依据:《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竣工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一)审批7项
  1.自备井使用证
  依据:《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2.建设项目的节约用水设施竣工验收
  依据:《北京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
  3.供水、供气、供热企业资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供水条例》、建设部发布的《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4.燃气供应、储备、气化、混气等厂(站)建设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清洁燃料车辆加气站管理规定》
  5.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许可
  依据: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6.设置户外广告和张挂、张贴标语宣传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张挂标语张贴宣传品管理规定》
  7.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二)核准5项
  1.机动车超过桥梁限制吨位过桥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暂行方法》
  2.临时占用道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临时占用道路管理办法》
  3.渣土消纳许可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4.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准运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
  5.车辆清洗站资质
  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
  (三)备案1项
  拆迁工地登记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施工现场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page]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一)审批8项
  1.临时用地(不包括临时占用林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外商投资企业用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对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5.开办独立选(洗)矿厂
  依据:《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6.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
  依据: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市政府批准、原市房地局发布的《北京市实施〈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若干规定》
  7.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8.矿产资源开采及采矿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注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二)核准11项
  1.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房屋所有权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
  依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
  5.成立住宅合作社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办法》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7.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8.探矿权转让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9.采矿权转让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10.房屋所有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11.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三)审核6项
  1.农用地转用和建设项目征用土地以及建设用地预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划拨城镇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国有企业土地资产处置
  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国家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地局关于北京市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5.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甲、乙级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格
  依据:原地质矿产部发布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6.在京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所属地质勘查单位资格
  依据:原地质矿产部发布的《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四)备案2项
  1.房屋租赁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地质资料汇交
  依据:原地质矿产部发布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北京市交通局
  (一)审批14项
  1.非营业性化学危险品运输许可
  依据:《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3.长途客运、省际货运零担线路及运力投放
  依据:《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4.小公共汽车经营许可
  依据:《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依据:《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6.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运力投放和小公共汽车运营线路
  依据:《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北京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7.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及运力投放
  依据:交通部、原国家计委发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
  8.市内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户经营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发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加强水路运输行业管理意见的通知》
  9.从事人力三轮车运输经营许可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人力三轮车客货运输业管理办法》
  10.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1.占用、挖掘公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2.公路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3.开办货物包装托运企业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货物托运业管理暂行办法》
  14.开办游船业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二)核准8项
  1.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道路、水路运输专业人员上岗资格
  依据:《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发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2.出租汽车、小公共汽车、长途客车车辆更新
  依据:《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3.超限运输及危害公路的车辆行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4.在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及跨越公路修、架、埋设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5.公路工程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交工质量鉴定、质量检验及工程竣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page]
  7.公路工程专业人员和单位资质
  依据: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8.核发机动船驾驶证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水域游船安全管理规定》
  (三)审核9项
  1.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法〉的通知》
  2.成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道路运输企业
  依据:交通部发布的《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3.成立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水路运输服务企业
  依据: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4.海上集装箱运输开、停、歇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5.国际海运船舶公司、代理公司、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开、停、歇业
  依据:交通部、铁道部发布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管理规则》
  6.省际水路运输开、停、歇业
  依据:《交通部关于发布〈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交通部发布的《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7.各类公路检查站、收费站设立、调整
  依据:《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文件的通知》
  8.转让收费公路经营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发布的《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
  9.收费公路经营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贷款修建高等级公路和大型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规定〉的通知》
  (四)备案3项
  1.小公共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者工商登记事项变更
  依据:《北京市小公共汽车管理条例》、交通部发布的《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规范》
  2.水运及水运服务经营者工商登记事项变更
  依据: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
  3.乡镇公路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审批2项
  1.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2.交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审核1项
  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生产许可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备案1项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饲料原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企业登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管理条例》
  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一)审批7项
  1.北京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2.外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业机构驻京代表处设立、变更延期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
  3.进出口商品配额
  依据:《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关于出口商品配额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4.对外加工贸易合同
  依据:《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批复》、《海关总署、中国银行关于在全国推行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的紧急通知》
  5.在京举办规定范围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
  6.市属各单位因公经贸出国
  依据:《外交部关于重新印发〈有出国任务审批权部门和单位名列〉的通知》
  7.北京地区香港入境直通货运车辆指标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各省市商办港澳入境车辆牌证问题的复函》
  (二)核准11项
  1.批准北京地区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发放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2.外国跨国公司在京设立的地区总部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若干规定的通知》
  3.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
  依据:《海关总署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4.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
  依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修改、印发〈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5.外商投资企业设备进口配额证明,特定产品进口登记证明,鼓励类、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型、先进技术型外商投资企业、研发中心类外商投资企业更新改造进口商品免税证明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6.本市各类进出口企业更名、核定进出口商品目录、资格证书年审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各经济特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地方进出口企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
  7.北京地区国有、集体生产企业、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自营进出口权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生产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通知》、《对外经贸部关于对国有、集体所有制的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通知》
  8.在境外开办规定内贸易公司及常驻贸易代表机构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9.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
  依据: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0.允许技术出口项目申请书和技术出口合同批准证书
  依据:对外经贸部、原国家科委《关于实施〈技术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1.出口退税稽核[page]
  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稽核工作规则〉的通知》
  (三)审核19项
  1.外商在京设立投资性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商业企业、广告企业及旅行社
  依据:对上经贸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审批规定〉的通知》,国家经贸委、对外经贸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国家工商局、对外经贸部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若干规定》,国家旅游局、对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
  2.外商投资规定限额内的非鼓励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审批外资企业的通知》
  3.进出机电仪产品维修、技术服务站
  依据:对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开展进口机电仪产品维修、技术服务及零配件寄售业务的管理规定》
  4.台湾企业、外国半官方经济组织在京设立常驻机构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全国外商常驻代表机构及进口机电仪产品维修站审批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5.生产企业成立进出口公司及扩大经营范围
  依据:《国家经贸委、对外经贸部关于进一步推动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6.在境外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设立规定限额内非贸易性企业和代表处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文件的通知》
  7.综合性外贸公司、连锁经营企业、商业物资企业、供销合作企业、私营企业进出口权
  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内贸易部关于赋予连锁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内贸部关于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试点意见的通知》、《对外经贸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赋予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对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赋予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的暂行规定》
  8.出口商品配额招标企业投标资格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的通知》、《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9.企业经营部分进口商品资格
  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家计委发布的《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10.旅游商品小额贸易出口权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旅游商品小额贸易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1.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
  依据:对外经贸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12.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经营权及人员派出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13.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业务年审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14.境外带料加工项目使用外贸发展基金及境外带料加工项目外汇和人民币贷款贴息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申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扶持境外加工贸易有偿使用项目的通知》
  15.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
  依据:《对外经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16.使用外贸发展基金项目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7.技术进出口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的说明和申请
  依据:《对外经贸部关于在北京市试行〈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初审制度的通知》
  18.本市口岸开放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口岸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19.机电产品出口基地、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
  依据:原国务院机电产品出口办公室《关于简化机电产品出口基地企业和扩大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企业审核、考核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文化局
  (一)审批4项
  1.演出经纪机构举办或承办演出活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占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3.设立营业性演出单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设立营业性电影发行单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电影管理条例》
  (二)审核1项
  涉外演出、展览项目以及其它对外文化交流项目
  依据:《文化部关于全国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办法》
  北京市卫生局
  (一)审批10项
  1.采血执业许可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卫生局发布的《北京市医疗采血供血管理办法》
  2.利用新材料制作的供水设备及用品的卫生许可
  依据:《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3.外国医师在京行医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4.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上)设置、变更(中医医疗机构由市中医管理局审批)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消毒产品卫生许可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
  6.医师(包括乡村医师)资格认定、注册、变更(中医医师由市中医管理局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7.医用高压氧舱设置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部关于颁发〈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8.戒毒医疗机构资质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强制戒毒办法》
  9.卫生许可证(包括食品、化妆品、生产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0.执业护士资质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二)核准4项
  1.承担健康检查、卫生检验工作机构的资质认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3.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page]
  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与培训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三)审核3项
  1.卫生专业学校资格(中医专业学校资格由市中医管理局审核)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2.健康相关产品初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四)备案3项
  1.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下)设置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进京销售化妆品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3.医学实验动物许可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批1项
  再生育
  依据:《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审批3项
  1.纳税人申请减、免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纳税人延期申报纳税及延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3.纳税人自印发票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二)核准3项
  1.纳税人税务、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定期定额纳税人停(复)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3.确定纳税人申报方式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三)备案1项
  纳税人报送财务制度、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一)审批7项
  1.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及环保设施验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新型机动车在京销售环保审批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
  3.机动车检测单位从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
  4.核发《排污许可证》
  依据:原国家环保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5.进入密云水库的工作用机动船只
  依据:《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6.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7.转移危险固体废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二)核准2项
  1.进口核材料、放射性同位素或密封源,含天然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或者产品
  依据:原国家环保局《关于加强对放射性废物质、放射性污染设备及放射性废物进口的环境管理的通知》
  2.排放污染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原国家环保局发布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
  (二)审核7项
  1.建立、建设自然保护区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进口废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原国家环保局、对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发布的《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3.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丙级以上专项设计证书
  依据:原国家环保局、建设部《关于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证书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证书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
  5.环境标志产品
  依据:原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6.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
  7.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
  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
  北京市统计局
  (一)审批3项
  1.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
  2.统计资料公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从事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及调查项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二)核准3项
  1.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依据:国家统计局、原国家计委、原劳动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实施〈劳动统计年报联合审核暂行规定〉的通知》
  2.统计登记
  依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
  3.统计人员资格
  依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
  (二)备案1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报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审批1项
  核发广告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发布的《广告管理条例》
  (二)核准4项
  1.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各类企业和外国驻京代表机构及外商投资企业雇员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3.开办市场及商品展销会
  依据:《北京市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条例》、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
  4.印刷商标单位资格
  依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
  (三)备案2项
  1.进口汽车国内销售
  依据:《国家工商局关于进口汽车国内销售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户外广告内容
  依据: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审批12项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设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考核、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复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计量标准考核办法》[page]
  2.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定型鉴定、型式批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3.计量认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5.计量检定机构授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计量授权管理办法》
  6.样机试验机构授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原国家计量局发布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7.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的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
  8.采用国际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
  9.重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开业审查
  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10.质量检验机构审查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1.电梯、起重机构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单位资格
  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12.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和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单位资格
  依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
  (二)核准11项
  1.进口计量器具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2.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管理
  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3.实验动物检测机构认证
  依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4.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构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压力容器焊工、无损检测操作人员操作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5.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委会资格
  依据:《劳动部、人事部关于颁发〈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的通知》
  6.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医用氧舱等设备使用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原劳动部《关于颁发〈起重机构安全监察规定〉的通知》
  7.特种设备检验、操作、无损检测人员和焊工资格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员认证管理办法》
  8.锅炉设计、锅炉压力容器安装重大修理方案审查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
  9.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
  10.进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
  依据:原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颁发〈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1.液化气体罐车押运员、驾驶员准许证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劳动部关于颁发〈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通知》
  (三)审核5项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2.商品条形码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3.客运架空索道安全使用许可证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颁发〈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的通知》
  4.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的通知》
  5.压力管道安装、改造资质
  依据:《劳动部关于颁发〈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通知》
  (四)备案12项
  1.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管理办法》
  2.质量认证咨询机构
  依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3.企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4.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
  依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原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关于印发〈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通知》
  5.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
  依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发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产品执行标准
  依据:《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7.防伪技术产品使用
  依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防伪技术产品管理办法(试行)》
  8.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原劳动部《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9.外国锅炉经销代理机构
  依据:原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燃气锅炉安全管理规定》
  10.气瓶充装单位
  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通知》
  11.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合约
  依据:原劳动人事部、国家商检局《关于分发〈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2.压力管道设计资格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认证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审批17项
  1.药品生产企业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
  依据: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管理办法》(试行)
  3.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page]
  4.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5.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6.生产法定药用辅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7.药品经营企业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8.第二类精神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设立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9.医疗单位制剂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卫生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10.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12.咖啡因购用证明
  依据:卫生部、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咖啡因管理规定〉的通知》
  13.麻黄素购用证明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麻黄素管理办法》
  14.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用和临床验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5.医疗机构研制第二类医疗器械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6.药品广告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7.医疗器械广告发布
  依据:国家工商局、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二)核准2项
  1.执业药师资格(含中药师)
  依据: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资格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三)审核15项
  1.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2.新建生物物品生产企业的立项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生物制品管理规定》
  3.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资格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4.戒毒药品的研制立项与临床研究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5.中药保护品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6.二、三级野生药材采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7.进口生物制品
  依据:卫生部发布的《生物制品管理规定》
  8.新药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9.仿制药品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仿制药品管理办法》
  10.配制中药需用罂粟壳计划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11.毒性药品生产、收购、供应、配制计划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12.药品GMP认证资料
  依据:《卫生部关于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2年修订)的通知》
  13.新药技术转让申报资料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
  14.麻黄素年度生产计划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麻黄素管理办法》
  15.戒毒药品的研制立项和临床研究
  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四)备案3项
  1.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境外生产及外埠医疗器械广告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北京市水利局
  (一)审批7项
  1.本市辖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依据:水利部、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环保局《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2.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依据:《水利部关于颁发〈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3.扩建、改建、新建、废除水利工程
  依据:《北京市水利工程保护管理条例》
  4.河道砂石开采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湖管理条例》
  5.取水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6.向城市河湖排水
  依据:《北京市城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7.地下水补给回灌的选址和水质监测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北京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二)核准1项
  建设项目取用地下水
  依据:《北京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地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和未超采区划定范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
  (三)审核2项
  1.跨省市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依据:水利部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2.需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四)备案1项
  防洪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北京市农业局
  (一)审批14项
  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
  2.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
  3.农作物新品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
  4.国外引种与省际间植物种苗调运检疫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植物检疫条例》、农业部发布的《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
  5.动物防疫合格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兽医卫生合格证发放管理办法》
  6.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
  7.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8.新兽药(4-5类)[page]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9.进口兽药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10.兽药生产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11.兽药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兽药管理条例》
  12.动物诊疗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3.国家二级水生野生动物(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Ⅲ中的物种)捕捉、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及运输许可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利用特许办法》
  14.进入地方级水生动植物保护区开展活动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二)核准4项
  1.配方、复混肥及其它肥料登记证
  依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肥料管理工作的通知》
  2.农业机械改装动力机械安全系统
  依据:《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上路行驶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4.农业机械号牌(含试车号牌、临时号牌)、行驶证、作业证及驾驶员驾驶证、操作证
  依据:《北京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市政府发布的《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三)审核8项
  1.农药登记资料初审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2.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管理暂行办法》
  3.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
  依据:《农业部、国家计委、对外经贸部、国家工商局关于印发〈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4.北京地区使用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资格
  依据:《农业部关于印发〈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
  5.国家一级水生野生动物(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中的物种)捕捉、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许可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6.进入国家级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开展活动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7.种畜(禽)进出口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8.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物种或其产品。
  依据: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一)审批8项
  1.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
  依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2.广播电视网络经营管理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建立有线广播电视频道审批管理办法》
  3.视频点播(VOD)业务经营许可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视频点播管理的通知》
  4.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许可
  依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
  5.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旅游饭店闭路电视管理办法的通知》
  6.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安装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7.设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单位
  依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8.电视剧发行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电视剧审查暂行规定》
  (二)审核5项
  1.广播电视台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2.建立有线广播电视自办频道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建立有线广播电视频道审批管理办法》
  3.设立网上播出前端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发布的《网上播出前端的设立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4.电视剧制作
  依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规定》
  5.与境外合拍电视剧
  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拍电视剧管理的通知》
  (三)备案3项
  1.外地有线电视设计安装单位在京施工
  依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卫星地面接收设计安装临时许可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3.外地广播电视入网设备器材证书
  依据:原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的《有线电视入网设备器材认定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
  (一)审批6项
  1.印刷企业设立、变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
  2.出版物批发企业设立、变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
  3.书刊印刷定点企业资格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
  4.举办出版物展销、订货活动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举办国内图书展销活动的管理规定》
  5.报社设立驻京记者站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
  6.音像制品批发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二)核准8项
  1.出版物异地印刷和境外出版物进京印刷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
  2.印制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3.期刊出版增刊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
  4.作品版权登记
  依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5.出版境外图书和出版、复制、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合同并予以登记
  依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的通知》
  6.核发新闻单位记者证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重新核发记者证的通知》
  7.国内音像制品展览展销活动
  依据:《北京市音像制品管理条例》[page]
  8.制作复制内部使用非经营性音像品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音像制品出版管理办法》
  (三)审批10项
  1.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设立及变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
  2.电子出版物复制企业设立及变更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3.出版物总发行企业设立及变更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4.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出版物零售企业和出版物连锁销售组织及变更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印刷业管理条例》
  5.国家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资格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
  6.进口电子出版物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7.出版、制作境外电子出版物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8.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单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9.设立音像制品复制单位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10.设立音像制品进口单位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
  (四)备案3项
  1.出版单位的选题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
  2.设立网上书店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
  3.设立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
  北京市文物局
  (一)审批7项
  1.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拍摄电影、电视和举办展览、展销活动
  依据:《北京市文物保护条例》
  2.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性质、使用权的变更
  依据:《北京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3.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暂保单位迁移、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4.市级、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文物建筑修缮、抢险、迁(复)建工程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二级以下馆藏文物的调拨、交换、展览、处理、复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6.鉴定出境文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化部发布的《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
  7.企业经营文物资格
  依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国家文物局关于文物经营管理职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核准3项
  1.划定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博物馆登记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文物局发布的《北京市博物馆登记暂行办法》
  3.文物拍卖标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三)审核8项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定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抢险、迁(复)建工程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批复》
  4.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考古发掘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批复》
  6.一级馆藏文物的展览、调拨、交换、处理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7.一级馆藏文物的复制
  依据:《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批复》
  8.文物出国和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举办展览
  依据: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文物出国(境)展览管理规定》
  (四)备案2项
  1.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暂保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博物馆变更
  依据:市政府批准、市文物局发布的《北京市博物馆登记暂行办法》
  北京市旅游局
  (一)核准5项
  1.饭店星级评定
  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2.旅游涉外定点单位资格
  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3.旅游区(点)开业及等级评定
  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4.导游资格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导游员管理条例》
  5.国内旅行社设立和旅行社在京设立分支机构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外省市旅行社驻京分社管理的暂行规定》
  (二)审核6项
  1.成立饭店管理公司
  依据:《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
  2.旅行社申报外国旅游团(者)旅游入境签证
  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外国企业在京设立旅游常驻机构
  依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旅游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批管理办法》
  4.国际旅行社设立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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