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