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挂名股东能强制退出吗

2021-07-20 12: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合伙加盟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合伙加盟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出资人以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出资,而投资人是实际的出资人,而名义股东只是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的登记,这种名义上的股东我们就称之为挂名股东。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挂名股东能强制退出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挂名股东能强制退出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不能单方强制要求退出股东或股份的,只能将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从而实现退出该公司股东身份的目的。

挂名股东能强制退出吗

二、挂名股东退出流程

1、公司开股东会,做股东会决议,把股东转给实际持有股东或者股东委托的其他人

2、和接受股份股东签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章程做修正案,变更股东名单

4、最后拿上面这些和单位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去工商局办理变更

三、挂名股东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被借名股东的法律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经登记注册的股东仅仅是被别人借名而挂名,并未参与公司的治理,未享有过真正的股东权利,也未履行过股东义务,那么法律不会保护其作为股东而应享有的权利。因为对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是享有股东权利的基础,而并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则不会享有基于出资而享有的公司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转让出资权、收益权等股东权利。相反,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因为其股东身份已向社会公示,实际出资人与挂名股东之间的这种私下借名行为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挂名股东不但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却存在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

2、约定挂名的法律责任

因为约定挂名的形式主要体现在股权转让的法律行为中,所以因约定挂名而在实务中发生的纠纷则往往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对于股权转让后未进行登记而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笔者认为应根据在股权转让后当事人的行为状况来确定,不能简单肯定或否定。但一般认为在各种要件具备的前提下,仅仅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应当肯定其股东资格。根据我国《合同》及其解释的立法精神,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后生效的,才依此认定合同的效力,比如《担保法》中关于抵押权生效的规定。否则适用当事人合意成立即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或者符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的情形,合同即为成立。因此,股权转让协议成立的要件应当是当事人合意,与合同是否经过工商登记没有直接关系。工商登记是国家对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方式,是社会公信力的具体体现,这种证权性登记仅旨在向社会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起到对抗第三人的表面证据功能,而不具有设权性功能。所以,在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法律同样不会保护约定挂名股东的股东权利,而已履行受让对价义务,实际享有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的受让方其股东资格则应受到法律保护。

一般来说,即使股东是挂名持有股份的,也不可能存在强制退出公司的情况,因为对于任何公司而言,不管股东是否是挂名只要涉及到股份问题,都是非常严格严重的问题。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挂名股东能强制退出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合伙加盟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938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合伙加盟律师团,我在合伙加盟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