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东出资有瑕疵,该担何责?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6-11-25 10:03
导读: 从广义上讲,股东出资瑕疵既包括出资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包括出资之后抽逃出资的情况。按照现行《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股东出资存在瑕疵可能承担如下法律责任。

  一、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3条第2款、第14条第2款及第20条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出资瑕疵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任意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出资瑕疵的责任即行解除,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公司作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对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股东向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向其他依法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依照《公司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出资瑕疵的股东,除应依法向公司补足出资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依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条款等规定向出资瑕疵的股东追究违约责任。

  四、部分股东权利被限制甚至被除名。

  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7条、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的限制。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返还后,其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公司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728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公司法律师团,我在公司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股东出资有瑕疵,该担何责?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公司法问题
股东出资有瑕疵,该担何责?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股东出资有瑕疵,该担何责?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5.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公司法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