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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

2018-12-21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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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是由股东的,股东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股东个人财产是不等于公司财产的,为了保护股东的其他财产不受到影响,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那么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科普一下吧!

  一、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指股东只按自己的入股数对公司负责,不会牵扯的自己的个人财产。

  《公司法》第三节进行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若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公司的财产严格区分,则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若没有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很可能给股东带来损害,比如说股东不得不用自己的家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严重的会使股东倾家荡产。《公司法》虽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了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规定,但为了建立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鼓励投资和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安全,更应研究如何将个人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严格区区分。

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

  二、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处理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作了特别规定,公司与股东财产发生混同,并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性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在法律上是独立的法人,公司法人的人格独立于任何个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主要体现在公司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与公司的股东并无直接联系。基于这种法人人格独立性,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债权人也只得向公司主张债务,而不能起诉股东。

  三、股东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有什么区别?

  《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务严格分离,且股东应就其个人财产是否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负举证责任。

  《公司法》第64条规定旨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故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前提是该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出现了混同。

  综上所述,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指股东只按自己的入股数对公司负责,无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是什么意思”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公司法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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