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2千万元; 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其对外负债的8%;证券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不得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和受托投资管理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9倍;经纪类证券公司的对外负债(不包括客户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不得超过其净资产额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