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法定人数是指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两重含义。法定资格是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可以作为股东的资格。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
(五)有公司住所。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一)首先,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其次,准备公司注册所需要的资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三)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四)工商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五)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同时进行相关的税务登记等工作。
1、核实名字
在公司注册之前首先应该取一个好的名字,在确定之后就到工商局网站进行注册。
2、为设立公司做准备
核实名字成功之后,可按《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指示,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开始申报
当你把一切材料准备好之后,就要开始申报。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1条、第22条中有明确的详细规定。公司首先要合法才能够经营下去。
4、设立登记文件递交
待所有开业材料准备齐全后,拨打某个工商分局的预约电话办理预约登记,按照预约登记的时间到注册大厅递交材料,待核准通过后,获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一切就绪,领取执照
这是最后的步骤,意味着你的公司申请注册一切手续都已经要办完了,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提示时间到工商局领取执照就可以。
6、后续的手续
执照到手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开工,还需要凭借营业执照到公安局制定的刻章社刻章,(其中包括公章和财务章)。然后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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