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5年 8月 4日上市公司:致伸(2336)發言人:張德財 發言人職稱:財務長發言人電話:02-2798-1940主旨:變更公司營業登記地址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47 款 事實發生日 94/08/04說明:1.事實發生日:94/08/042.發生緣由:變更公司營業登記地址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為因應公司業務需要,自即日起本公司營業登記地址由「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五路12號」遷址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9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