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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2015-07-1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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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具有独立的公司法律人格,而且以有限责任制度作为基础。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人合性、封闭性的特点,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彻底的资合性、公众性,决定了二者存在许多不同之处。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的表现形态,但二者在股东规模、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资本规则等方面都有许多不同之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重要的公司形态,均具有独立的公司法律人格,而且以有限责任制度作为基础。但是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人合性、封闭性的特点,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彻底的资合性、公众性,决定了二者存在许多不同之处。

  1、公司股东规模大小不一样。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通常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最高人数限制。

  2、公司治理结构不一样。

  (1)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程度。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因为股份小额化、分散化、转让高度自由化,大多数股东热衷于股票市场的投机获利,失去了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热情,所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趋于间接化甚至淡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范围小,股东之间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股东出资转让的自由度小,所以,股东一般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通过股东会选举罢免董事,并通过股东会对董事会控制,从而实现对公司的有效控制。

  (2)组织结构的繁简。

  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制度安排有诸多详尽的强制性规范,以保障公司股东权益。有限责任公司规模相对较小,股东愿意积极行使共益权,也能够充分运用经营管理的权利,所以,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规定较为灵活、宽松,留给股东较大的意思自治空间。

  3、公司资本规则不一样。

  (1)资本的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认购出资筹集资本,前者具有社会性、公开性,后者只是少数人的共同行为。

  (2)资本的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份的法定表现形式是股票,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基本单位,每股金额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购的资本称为出资,出资比例份额大小可以不一,出资的法定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

  (3)资本的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完全自由,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一种权利证书,不能自由买卖,股东的出资转让受到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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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一、特征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①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②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③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④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⑤财务不必公开。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②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③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④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⑤财务公开。 二、设立条件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 ②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⑤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股份有限公司: 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③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出资额方面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四、出资方式方面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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