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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可以是0元吗

2021-07-0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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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金融行业也随之兴起,股权交易是上市公司经常面对的问题,我们知道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有一种是股权可以无偿转让,那么股权转让可以是0元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转让可以是0元吗

  股权转让可以是0元,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

  但是0元转让并不多见,经常见到1元或者低价位转让的案例,前者是无偿赠与,后者是有偿买卖。一块钱事实差别虽不大,法律性质则不同:

  (1)0价格转让股权,很可能会构成无偿赠予股权;

  (2)为了逃避债务而0价格转让股权,转股行为可能会被撤销;

  (3)0对价转让股权,税务局可能不会认可。

  因此股东在进行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常会以形式上的1元转让方式,而不是0元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权转让可以是0元吗

  二、零元处理股权的法律风险提醒

  1、作为出让方,如果同意以“零元”赠与标的股权,则应当明确处分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赠与,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为《股权赠与协议》,股权处分的价格明确为“无偿”,协议文意应当明确表现为“赠与/受赠”,则赠与人在出现法定或约定情形时,可以行使撤销权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赠与人还应与受赠人明确约定股权实际发生转移的条件,否则一旦股权发生实际转移,则撤销权消灭,若此时仍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受赠人有权随时主张该权利。

  2、作为受让方,如果同意以“零元”受让标的股权的,则应当明确受让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转让;双方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为《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受让的价格最好不要表现为“零元”,双方可以约定为以较低的价格,例如“一元”,如果还存在其他股权受让对价的,应当在协议中列示;协议文意应当明确表现为“有价转让/受让”,则出让方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受让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标的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三、股权零转让和象征性价格转让如何纳税

  (1)对于营业税,根据国税函[2002]165号规定,“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

  (2)对于所得税,由于股权零转让和象征性价格转让的转让方没有股权转让收益, 因此不缴纳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企业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 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 税年度结转扣除。而对于股权零转让和象征性价格转让的受让方,股权转让价格与 受让股权资产之间有一定的股权投资差额,此差额按照一定年限摊销,并且由于投资应在投资收益实现后再交税,因此不必缴纳所得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可以了解到股权转让可以是0元,无论新三板还是主板股票,但应当明确处分标的股权的性质为赠与。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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