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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劳务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

2021-06-1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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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的类型有很多,如果想要创业,需要先明确自己的创业方向,选择好公司的类型,这样才好更加方便的进行注册,如果想要注册劳务公司,需要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那么,注册劳务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下面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注册劳务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

  注册劳务公司申请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注册劳务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 

  二、劳务公司需要资质吗

  劳务公司是需要资质的:

  1、人才派遣公司资质其实就是劳务单位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经营的资格证明,代表劳务单位在某个劳务行业可以经营派遣业务的范围。

  2、由于劳动派遣服务不同于其它行业,法律规定劳务公司经营派遣业务必须要有资质才能经营。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务中介公司经营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劳务派遣公司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动派遣业务。

  3、劳务公司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劳务公司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派遣服务: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委托招聘、员工体检、手续办理、员工培训、合同管理 、薪酬发放、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公积金、 绩效管理、劳动保护、员工奖 惩、后勤管理、员工调配、户籍管理、争议处理、法规咨询、定期企业回访;

  人事代理:代理招聘、录用、退工手续;代理保险、代理公积金、代发工资、代理劳务纠纷;代理工伤处理;

  外包服务:劳务外包、业务外包、临时工外包、长期工外包、工厂普工外包、人事外包,人事管理等。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注册劳务公司需提供什么资料的内容,注册劳务公司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注册材料,其中包括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等材料,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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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劳务公司流程,咨询劳务公司注册都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注册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等。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公司注册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当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的,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议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明复印件,末取得房产证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客饭、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外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末注明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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