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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以及程序

2021-06-18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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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任何对公司来说都是一样,股东在公司中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股东的决策力也是非常大的,但是股东的权利也不能随便的乱用,需要符合公司的章程。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以及程序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以及程序

股东代表起诉的条件: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如果有关公司机关接到该请求后拒绝履行职责或者怠于履行职责,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才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称竭尽公司内部救济原则。

有明确的被告、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他人。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股东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和程序

 二、股东代表诉讼特征

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一般来说,直接诉讼的原告是最终受益者,而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只是享有名义上的诉权,胜诉后利益归于公司,提起诉讼的股东只是由于拥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各国公司法对股东代表诉讼都设有特殊的要求和限制,这也是它有别于直接诉讼的特征之一。

三、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以及程序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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