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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

2021-03-17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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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务融资是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融入资金,这些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是经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拥有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主体,那么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是指银行为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客户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而提供主承销、分销、交易安排人等金融服务的业务。

  可开展的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产品主要包含两大类、十四个品种: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主要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票据等。

  2、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主要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债、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财务公司金融债、租赁公司金融债、汽车金融公司金融债、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债等。

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

  二、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办理流程

  1.项目审核

  客户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向银行提交申请资料,由银行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信用风险审查,客户通过审核后与银行签署业务协议。

  2.注册申报

  银行将项目注册申报材料报送交易商协会、银监会及人民银行审批。

  3.产品发行

  项目经由监管机构注册、审批通过后,银行组织债券发行工作。

  三、防范承销业务风险的措施

  首先,在选择发债企业时,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银行评级授信等发行标准审慎选择发行人,并且结合本地区客户特征制定相应的信贷、承销组合营销战略,同时根据监管政策的变化而随时调增客户筛选机营销策略。合理地配置资金资源,在内部评审环节上加强风险分析。此外,要承销银行应该从全行视角出发为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系统性、前瞻性指导,明确承销业务的风险管理战略,即使核定或明确年度承销、分销债券被动持有限额计划、报告路径及应急处理策略等管理规范,从而在机构和流程设置上建立起防范风险的“防火墙”。

  其次,在承销发行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要关注尽职调查内容和方式是否符合要求,调查人员是够具备足够的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对发行企业的情况进行客观、真实、完整的放映。尽职调查的方法是否符合规定、形式是否多样、搜集的信息是否有效。同时也要关注发行环节的操作与风险,如债券发行前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预估是否会出现被动持有债券以造成授信风险限额突破的情况;关注注册通知、招标发行、交款、公告、上市流通、相关缴费等环节是否能够按时足额执行。最大程度地规避因为发行工作人员的失误或不称职而造成操作风险。

  再次,针对后续管理,应该重点关注客户预警、风险报告机制是否有效。在出现风险事项时,一线经营机构、分行债券业务管理部门、总行债券业务管理部门三级机构是够能够即使启动预警机制和风险报告机制,使得风险事项得到及时的信息传递和处理。同时,承销商也要通过操作示范、现场指导、及时提示等方法,让发行企业主动地参与存续期管理当中来,对于企业发生的各项需要披露的事项,能够及时、完整、真实地反映至主承销商后续管理部门,以便及时披露。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的相关知识,由此可知,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主要包括两大类,十四小类,应按照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债务融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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