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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21-04-11 10:19
导读: 一个公司的规模大小,可以从该公司的内部部门分化看出来。因为公司的规模足够大,才需要各个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才能正常运作下去。一般公司都会有董事会,很多的决定都需要通过董事会作出。但是有的公司只设立了执行董事。下文是小编针对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所罗列出的知识,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帮助。

  一、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董事会是指公司的一个经营决策机构,而执行董事是不设立董事会时设立的,用来代替董事会的职权,两者是没有严格上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

  二、执行董事有什么职能

  1、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2、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3、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种执行董事:

  1、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2、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它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在法律规定上董事会跟执行董事两者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区别,因为执行董事是因为没有设立董事会而设立的,行使董事会的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董事会跟执行董事的区别”全文。如果您还有关于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您到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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