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法律问答

别人借钱,借了很多人的钱。我自己现在写了13年的借款,只有借款金额、签名和票据,没有还款日期。借款本人已经消失3年多了,借款人的妻子和孩子可以找到,以妻子的名义拥有房地产。我可以提起诉讼吗?如果诉讼赢了,这块房地产卖的钱是把借款的金额交给我。还是按借款人数和份额还债。

票据纠纷
2021-07-30 12:0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不还,如何追讨债务?
    1、协商
    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2、请求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3、起诉
    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 看看具体合同才能判断
  • 马上起诉另外的借款并申请保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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