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X和郑X是某小区上下楼的邻居。2005年8月起,住在底楼的郑晓发现,自己家中客厅、卫生间、储藏室、卧室、阳台等多处屋顶、墙面发生渗水、滴漏的现象,好好一个家变得墙面斑驳、地面潮湿,不得不大面积修复。郑X请来专业人员维修,被告知是楼上孙X家的管道堵塞,才导致自家大面积渗漏。于是,郑X多次与孙X进行交涉。刚开始,孙平也请了师傅对自家房屋管道进行了整改,但郑X家的渗漏问题仍未解决。严重时,只要孙X家一洗澡,郑X家的卫生间就开始“下小雨”。再后来,孙平就不承认郑晓家的漏水与己有关,觉得自己已经将管道修整,没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郑晓财产损失,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气愤的郑X一纸诉状将孙平搞上法庭,要求孙X赔偿自己装潢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