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的主管部门为各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各地的房管局住建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对房屋尚在保修期的小区,出现的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解决。但在这其中,物业也需负责帮助业主进行沟通协调,如实将业主遇到的问题反映给开发商,并将开发商的答复告知业主。
1、超出房屋保修期后,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要求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值得注意的是,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及收缴的停车费等归全体业主共有,其分配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未作决定的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的活动经费或者折抵物业服务费。
2、据悉,在小区入住户数超过50%时,即可要求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如果物业服务公司不履行责任,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通过业委会行使自己的权利,甚至弹劾物业,自行选择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入驻管理小区。
3、除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外,业主也可以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举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市房管局作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管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及重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处理。
4、物业有义务对小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及保养,使得小区的各项设施能够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而不是等到其出问题再去维修,易给小区业主带来麻烦。
小区的物业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而监管由业主负责监管。《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都已经赋予了全体业主对物业选聘的主动权和监督权。而相关单位只是指导物业和小区的工作,没有直接的管理权。
物业公司的主要部门有:
1、招商开发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店面、广告招商发布,为公司赚取租金收益。
2、保洁绿化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场地保洁、绿化景观管理等,为小区提供良好环境。
3、设备管理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必须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维保。
4、客户服务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顾客、业主的投诉及售后服务管理。
5、安全保卫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安全保障,为业主及客户提供安全的生活、消费环境。
6、停车场管理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停车场系统管理、停车费收取等。
7、工程维修部。工作范围:负责小区或商业广场的设施日常维保及零星维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哪个部门属于管理物业公司的相关内容,综上,最直接的市级管理部门是房管局,往下县区级是住建局,再往下街道有物管中心,社区有专门负责物业的副主任。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面的专业律师,律师会及时回复您咨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