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活动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