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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价新规:创意产业也属商服用地

2014-07-08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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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厦门市政府出台的《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补充规定和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知《通知》)指出,将商服用地在原有商业、办公、酒店三种用地类型基础上,新增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大型演艺娱乐用地、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四种用地类型,同时对于这七种商服用地的适用范围及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也作了界定。

  继浙江在养老用地资产属性定位与类别上率先突破之后,近日,厦门在土地用途管理规范方面也有新突破。

  根据厦门市政府出台的《厦门市地价征收管理补充规定和厦门市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知《通知》)指出,将商服用地在原有商业、办公、酒店三种用地类型基础上,新增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大型演艺娱乐用地、软件信息服务业及创意产业用地四种用地类型,同时对于这七种商服用地的适用范围及土地使用最高年限也作了界定。《通知》在地价方面也加大了对四种新增用地类型所对应产业的支持力度。如,软件信息服务业与创意产业用地的地价标准仅相当于各片区的工业地价水平的1.3倍;经营性公共设施产业用地的地价标准也只有当地工业地价的1.2倍。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作为特区的厦门在土地用途管理方面的新突破有利于相关行业的扶持与发展,明确相关用途用地的权责,同时也顺应眼下土地市场需求的发展,将相关的用途类型进一步细分有利于提前明确“游戏规则”,减少避免企业拿地后续开发中发生的违规“擦边球”等情况。

  福建知名地产评论员认为,厦门将商服用地进一步细分,将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如创意产业就是非常需要政府支持的产业,同时对于提升一个城市的产业又有很大促进作用,厦门将创意产业用地单独划分出来,有利于进行政策扶持,同时也明确了土地性质也更便于企业在拿地之后进行后续开发,如利用土地办理相关抵押贷款融资等。

  厦门此次将营利性医疗教育用地、经营性公用设施产业用地用途进一步细分出来对于相关的营利性医疗、教育等产业发展同样也是利好。对于能否抵押,如何抵押等,如果政府在土地出让之前就已经明确好相关的游戏规则,也能够避免这些通过“商服”用地名义获得土地后,又企图变更规划或者打“擦边球”引发的后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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