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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

2018-08-16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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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农村是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并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村委会所有。由于集体土地并非属于个人所有,肯定是无法随心所欲的利用它,有些人会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买卖用途关心。那么,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下面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的问题,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资料。

  一、法律规范中对农村房屋买卖问题的规定

  《物权法》第152条至155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房,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农村的村民住宅出售给城市居民的房屋买卖合同,必然涉及到城镇居民使用农村住房和宅基地问题,由于其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认定无效。在城镇周边地区,具有城镇户口的人购买周边地区农村住房的现象较为普遍,法律对能否买卖并未明确禁止,但因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故该买卖合同又具有特殊性。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房屋买卖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变更,故审查买卖是否有效要看其房屋宅其地使用权的转移是否经过合法批准。

  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农村住房和宅基地的,因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人主体资格,应认定无效;

  无权处分房屋的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售农村房屋,如未经权利人追认,则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认定买卖无效。

  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购买该组织成员的房屋后,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拒绝该农民将户口迁入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因购买人不符合申请农村宅基地的条件,故也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三、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几种情形

  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未分配过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其宅基地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但应告知其补办相关宅基地申请手续。

  已在农村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未申报宅基地的,其与本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上文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合法吗的相关内容,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合同在法定情形下进行买卖是合法的。希望本文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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