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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怎么计算

2021-03-10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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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国家虽然不允许个人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允许他们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备登记,其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该土地。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出让的。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怎么计算的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怎么计算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三)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计算:

  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5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被拆迁户原土地为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其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2001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001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土地出让金。

  二、让出金的计算方法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怎么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的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要怎么计算的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方式具有多变性,针对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对出让金的计算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请异议。如果您对土地使用权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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