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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城乡建设用地 引导乡村集中用地

2014-10-2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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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建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近期,国家和山东省相继出台了节...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住建厅主要负责同志和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人社厅有关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近期,国家和山东省相继出台了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文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如何把握决策,是社会关注的问题。对此,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宇向东表示,“各地在贯彻落实《规划》,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按照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引导乡村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

  宇向东告诉记者,“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是我国的国情,同时也是我省的省情。当前我们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以过度消耗土地资源为代价的传统发展方式仍然存在,部分行业和领域超标准用地、浪费土地的情况依然突出。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一些城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明显减弱,水土资源不足、土地污染等问题凸显。新型城镇化建设,必须在发展中加快提质增效升级,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土地资源,走出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土地利用新路子。

  “国家和省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对节约集约用地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也严格了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对于新增城市用地要严格按照人均不高于100平方米标准执行。”宇向东表示,各地在贯彻落实《规划》,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应按照集约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对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严格核定各类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引导乡村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城镇低效用地,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利用经济、社会、生态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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