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知道承包人有变动未作表示,事后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
推荐阅读:最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的双方当事人,若承包人发生变动,即合同一方当事人发生变动时,应该征得发包方的同意。但是如果发包方知道承包人有变动未作否认表示的,应认为发包方默认同意,事后发包方不能以承包方擅自变动合同当事人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本案中肖某与村民小组签订的合同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有效。肖某将鱼塘交给杨某承包,村民小组知道承包人有变动而从未提出异议,且村民小组已接受杨某缴纳的2万元承包费,可见村民小组已默认杨某为新的承包人,其不得再以杨某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