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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规定

2021-05-26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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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也逐渐完善。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的用途,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又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和养殖水面等。我国农村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用途的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及其上限做出规定。那么农村土地承包规定是怎么样的?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耕地的承包期限

  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称天水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

  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我国农村的实际做法,同国家政策的规定也是一致的。

农村土地承包规定

  二、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

  目前,我国草原承包面积2.08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

  我国林业用地面积38.5亿亩,其中集体所有的林地约占59%,国家所有的林地约占41%。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对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鉴于林地的特殊性,许多地方都将林地的承包期限适当延长。在立法过程中,许多地方、部门建议,同耕地相比,林地的承包期应当适当长一些,以规定30年至70年为宜。对有些特殊的树种,70年的承包期仍显不够,应当更长。

  三、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定期限

  鉴于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第二轮承包已结束,有的地方第二轮延包的年限比本法规定的承包期限长的实际情况,为了稳定既存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防止因本法的实施引发重新承包土地,造成不必要的混乱,更好地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本法在第62条对这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依照本法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例如,实践中,一般鱼塘的承包期为1至3年。对承包“四荒”进行治理开发的,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包期最长可以达到50年。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承包期限。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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