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条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申办材料:1、申请书;2、原用地批准材料;3、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程序: 1、“窗口办”负责收受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审查后转承办处室,承办处室办完后交到“窗口办”统一发文。2、该事项依法应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具体工作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