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
2、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3、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1、补偿安置方案所针对的人是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针对的对象是可数的,仅仅针对的是此次征收行为。即补偿安置方案针对的人是特定的,事是特定的,因此属于行政行为。
2、补偿方案虽只是征收环节中的一个程序,但其实际上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并且无论是行政诉讼法还是,甚至我国目前现存的任何法律规范都未将“程序”排除在受案范围外,也没有任何规定说明程序这个环节,未设定新的权利不属于受案范围的条文。
3、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补偿方案是一项独立的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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