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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办理

2012-12-1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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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缴纳哪些费用?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导读: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如何办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缴纳哪些费用?请看本文详细介绍:

  划拨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勘测报告

  5、地籍图(原件二份)

  6、契税凭证(原件)

  7、市或区、县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划拨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

  (一)登记费:

  1.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按登记的项目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办法,由权利人缴纳。

  土地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0.20

  超过100以上部分至2000(含2000)        0.08

  超过2000以上部分至5000(含5000)       0.06

  超过5000以上部分至10000(含10000)      0.04

  超过10000部分                0.02

  按一个地块为一证,每件收费的上限为2万元

  2.房屋初始登记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 由权利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不收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本 由权利人缴纳。

  (二)图纸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代收。

  (三)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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