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制定
基本工作流程
1.文件领取:用地单位在市国土房管局受理土地协议出让申请后,除接到退件通知外,在3个工作日后,到市土地利用中心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
2.现场勘察:用地单位在市土地利用中心的指导下对领取的文件进行填写,并组织安排进行用地现场的勘察。
3.文件报送:用地单位填写完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土地利用中心。
4.文件报审:市土地利用中心在收到规定的申请表和合同后,在8个工作日内将文件装订成册,制定并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表》报送市国土房管局土地出让处审查。
申报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